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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突有叫嚷基督教“乱伦教”一说,颇为吃惊!此类说辞,言下无理可据,言外无常识可考,怕自己理解错误,只好再把这儿的旧帖检查一过,原来果然存在着这幺条“理路”:

圣经留有乱伦的记录=圣经赞成乱伦=基督徒同意乱伦=基督徒相信乱伦=基督教是乱伦教



圣经保存乱伦的记录不等于圣经赞成乱伦,希伯来圣经利未记前后为一个分水岭;新约未改利未记后的乱伦禁令;教会到四世纪渐结合罗马法律扩大强制乱伦的力度;后清教思想甚至发展到对各代嫡庶远亲堂表婚一概禁绝;禁戒堂表婚的遗存,今仍见诸美国几个保守州分的法律,虽已不像三百年前苟刻.从来只有听说批评基督教的乱伦禁忌守旧过时,未闻要反基督教竟以其主张乱伦为口实,讹妄不经,莫此为甚啊!根据圣经记载,基督徒同意乱伦现象存在于上古,不等于基督徒相信乱伦,更非以乱伦为信仰而成乱伦教.存在记录便等同属意赞成,属意赞成便等同信仰实行,这样的理路,应不是正常头脑能够接受!乱伦是指伦常关係之乱,尤指家庭近亲有性关係.视近亲家庭成员性交为败德违法,现代的宗教、社会、国家皆然.基督教在这一性文明进程中,对西方及世界是有其直接和间接贡献的,自由主义要反对基督教伦理,只会说她反乱伦太过火,缺少宽容,也不敢冒然去说禁止乱伦有不当,更从来不见有人会颠倒说基督教是主张乱伦的邪教!



生命进化的适应方式中,进化衍异的压力,或形成同长大的异性互相缺乏性吸引.加上防止少女过早怀孕损害母子生理心理,及减少近亲繁殖不良基因遗传先天残疾之可能,这些自然制约和文化设计,终使人类社会由近亲繁殖走向远亲繁殖.上古人口稀少,氏族往往孤立生存,血族杂交原始群婚所在难免.我国伏牺女娲、罗马宙斯赫拉,这类神话折射兄妹婚对先民并不陌生.史载王室近亲婚在古埃及、日本,后之夏威夷岛民、西哥印地安人,都曾流行.即使今之廿一世纪,阿拉伯和南印世界仍有很大比例的堂表兄妹婚,甚至伯叔姪女婚.人类由前婚姻阶段走向婚姻,婚姻约束力的文明规定,有族群外通婚与族群内通婚之不同,常见的做法是将二种形式混合,即只能在某一类人外选择某一类人.族群的元素包括血亲、门第、阶级、财富、感情等,何者重要何者次要何者当取何者当拒,不同文化的阶段会有不同设定,但避免近亲繁殖的乱伦禁忌,却是人类总体符合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的结果.这一自然与文明的进程,亚伯拉罕信仰的犹、耶、穆三教同源的口头传说会有所反映,本也合理.但今何以人偏要挑出基督教说乱伦教?还有指着教徒说你们莫不出自乱伦?这已不仅乱扯和乱来,更像是要起乱和惹乱!仅此恳请言者多多自重!